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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兴玲去年以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系列工程项目,努力建设宜居宜游宜业的壮乡苗岭。
实施全面绿化工程,山坡由“秃”变“绿”。获批建设云南西畴国家石漠公园和云南砚山维摩国家石漠公园,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重点领域、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目前,全州共建立自然保护区、州级禁伐林区、保护小区等保护地30个,面积150余万亩,完成营造林70.88万亩,实现了25度以上陡坡耕地应退尽退。
实施碧水保护工程,河湖由“浊”变“清”。全面推行河长制,开展“河长清河”、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排查清理等行动,州内盘龙河文山城区段等重要河段卫生面貌改善明显,河湖库渠生态环境补水能力明显提升。2018年以来,全州设有护河员2067名,共清理河湖库渠655个(条)、河道污染物2743.12吨、淤泥20余万立方米,拆除沿河湖违建6.17万平方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94.66平方公里。
实施净土保卫工程,田地由“贫”变“肥”。注重源头预防,将72家在产企业和目前关停的34家企业纳入重金属重点管理对象,规范在产企业重金属排放,切断污染物进入周边农田;实施文山市三七种植基地土壤环境保护示范项目等,对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问题突出的耕地,进行种植结构调整或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项目,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目前,全州实施土地休耕项目3万亩,退耕还草项目1.5万亩。2018年,全州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为17.68万吨、2748.9吨,同比减少0.99万吨、59.81吨,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实施生态文明提升工程,村庄由“乱”变“美”。开展“美丽庭院”、星级“文明户”创建,大力实施农村“七改三清”项目,综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目前,全州8县(市)农村总户数有77.18万户,改厕36.83万户,杂排水和粪污合并处理8.14万户,建有公共厕所7048个、垃圾堆放点9291个、户用沼气70902口,设有人居环境管护员1.09万人。(记者 张登海 黄鹏)